法律分析:1、档案的移交单位、形成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2、工程项目的产权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产权证明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3、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管理证明文件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4、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项目或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单位:凭政府部门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与本馆签订《利用档案保密协议》后,可利用相关档案。
5、因工程施工需要利用地下管线档案的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该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文件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与本馆签订《利用档案保密协议》后,可利用相关档案。
6、业主个人:凭房产所属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介绍信、业主产权证明、利用者本人身份证
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7、公、检、法、仲裁机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8、其它单位或个人利用档案:凭档案移交单位或档案形成单位或产权单位的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到档案馆查档案需要手续吗
档案证明是指档案馆(室)根据有关档案用户的询问和申请为核查某种事实在馆(室)藏档案中记载情况(有无记载和如何记载)而编制的一种书面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是:
1、持以上材料来人才中心或原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2、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结清档案管理费。
个别人员还需要:从外单位调入需提供行政、工资介绍信。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档案中应具备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想查询需要的档案信息,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档案馆说明情况,申请查阅公开的档案信息,可以申请复印存档的档案信息。
,1、《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民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
5、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本文来自作者[山柏]投稿,不代表葡萄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putao.com/pu/5061.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葡萄号的签约作者“山柏”
本文概览:法律分析:1、档案的移交单位、形成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2、工程项目的产权单位:凭本单位介绍信、产权证明和利用者本人身份证明,可利用相关档案...
文章不错《去城建档案馆查资料要什么手续》内容很有帮助